“法官和工作人员辛苦了,疫情当下还想办法线上操作着为当事人快速及时的解决纠纷……”2月21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成功调解了一起侵权纠纷,被告即时支付了赔偿款。
2019年4月14日,被告唐某与原告高某发生争吵,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被告唐某将原告打伤,经鉴定,原告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唐某提起公诉。在刑事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与原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万元,原告对被告出具谅解书。但唐某当时无法一次性拿出4万元,支付了2万元后给原告出具了欠条,承诺剩余2万元于被告出狱后支付。唐某刑满释放后,一直未支付剩余2万元。原告与被告沟通无果,于2020年1月10日起诉至汉阳区人民法院。
该院收案后,考虑到案件有调解的可能性,将案件分流到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团队李峰法官处。因疫情期间交通管制,当事人均无法出行。为尽快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李峰法官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线上调解后,李峰法官将案件委派给我院特邀调解员周翠玉,并建立微信群指导当事人操作人民法院调解平台。2月21日,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视频连线在黄冈的原告代理人苏律师和在荆州的被告唐某,进行线上调解,李峰法官全程进行指导。经过法官和调解员耐心地给原、被告做工作,被告同意立刻支付剩余2万元。收到款项后,原告激动地表示,没想到在疫情期间还能收到被告的赔偿款。
当前正处武汉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该院在举全院之力在隔离点、社区等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行网上办案工作模式,认真开展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审判等工作,确保办案抗疫两不误。自2月14日至2月22日,该院网上立案审查20余件,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1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