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首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荣誉称号。近年来,我院坚持狠抓审判管理不放松,积极探索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的审判管理新方式,管理理念逐步更新,管理手段愈加丰富,办案质效大幅提高,审判执行工作初步实现良性循环。主要做法:
一、构建三个体系,释放审判管理效能
一是构建职责明晰的管理体系。院党组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多次调研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审判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以目标管理为核心,以流程管理为抓手,以层级管理为支撑”的审判管理工作思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立案分案、流程管理、案件评查、质效考评等22项配套管理制度。构建科学规范的院领导、庭长、团队负责人、法官分层管理机制,实现审判权“放权不放任”,审判管理“到位不越位”。
二是构建繁简分流的办案体系。实行“3+1”模式,在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与执行工作中全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设置繁简分流的分案枢纽,由诉讼服务中心统一负责各类新收案件的繁简筛选与分流,确保全院案件流转有序。组建繁简分流的办案团队,设刑事、家事、商事等专业审判团队,精审繁案;设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团队,实行涉少案件“三审合一”,打造品牌;在立案、审判、执行三阶段设快速办案团队,快办简案。
三是构建两级双向的考核体系。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制度,制定《案件质效考评指标体系》,在省市法院绩效考核框架上,实行“两级双向”案件质效考评,对不同部门分别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目标值。制定《案件质效考评办法》,院对部门进行一次考核后,再由部门根据院案件质效考评小组提供的考核数据对法官进行二次考核,并赋予部门领导对法官一定的加分权限。将考核结果与法官晋级、评先评优、绩效奖金挂钩,着力形成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差有区别的鲜明导向。
二、加强三种管理,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一是加强质量管理。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组建刑事、家事、商事、侵权、速裁等7个专业法官会议,帮助法官厘清审理思路,累计讨论疑难案件800余件。制定《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定》,充分发挥审委会监督管理审判事务、指导办案、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的作用。组建案件评查委员会,构建生效案件日常抽查、发改案件全面评查、信访案件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评查体系,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讲评。2018年以来,评查案件947件。
二是加强效率管理。坚持态势分析,引导质效指标提升。院长办公会每周听取全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审判执行调度会每月通报各部门、团队、法官收结案等情况,调度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党组会以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为主要依据,不定期研究解决案件调度分配、审判人员配置、绩效考核评定档次等审判管理重点工作。强化长期未结案管理,建立长期未结案的预警与审判委员会质询制度。目前,我院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数降至近5年最低水平。
三是加强流程管理。升级审判流程管理系统,逐步形成立案分案、审限变更、文书审签、案件生效、归档等重要审执节点流程链条。修订《审判团队案件分配暂行规定》,实行按类分案、专业办案,分配过程由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记录在案。将审限管理作为流程管理的重点,规定案件审限暂停、延长、扣除及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等程序节点由院庭长层层审批。开展“审限管理年”活动,对审限调整的事由、依据全面清理,防止超审限案件出现。目前,全院未发生一件因审限超期被系统锁定的案件。
三、健全三个机制,发挥综合集成效应
一是健全院庭长示范办案机制。全面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规定院领导到不同审判团队示范办案,全面掌握不同团队办案情况;庭长在固定审判团队担任团队负责人带头办案,争做团队领头羊。明确院领导办案数不少于法官30%、庭长办案数不少于法官60%,副庭长办案数等同普通法官,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作用。2018年以来,院庭长办案5833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52%。
二是健全错案责任追究机制。出台《法官、法官助理办案差错责任的暂行规定》,明确办案差错的追责事由、免责事由、责任承担与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责任追究、业绩考评一体化的管理考核体系,将办案差错责任认定结果纳入法官业绩档案,作为确定法官任职、年度考核等级、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2018年以来,追究办案责任9人次。
三是健全司法公正倒逼机制。依托最高法院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与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大力推行审判流程信息查询智能化、庭审网络直播常态化、裁判文书上网规范化、执行信息公开系统化,倒逼法官规范庭审,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2018年以来,在互联网直播庭审1491件,上网裁判文书9919份,裁判文书上网率达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