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殷磊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案件

2019-04-25 18:30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牛腾州    浏览: 677

425日上午,我院在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某某诈骗案,党组书记、院长殷磊作为案件承办人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俊作为公诉人出庭。

被告人吴某某在20166月至20184月,使用其伪造的身份证件,以其有渠道投资获得高额收益等为诱饵,多次骗取多人财物共计人民币一百余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庭审中,在审判长殷磊的主持下,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与被告人围绕本案的证据进行了质证。被告人吴某某当庭认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经合议庭评议,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罪所得一百余万元被责令退赔。被告人吴某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并当庭表示不上诉。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节奏紧凑、条理清晰,并全程进行了网络直播。

实行院长带头办案制度是我院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院庭长回归法官本色的一项有力举措。一方面,明确院庭长应当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另一方面,要求院庭长通过办案发现问题,加强案件监管。2018年,全体院庭长共审执结案件6007件,占全院结案数的52.4%,院庭长对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发挥院庭长带头办案的示范作用,引领法官多办案、办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