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工作部署和省、市法院“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发展”工作要求作出后,我院迅速传达并推行“四个到位、四个提升”具体举措贯彻落实工作要求。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提升工作水平。按照定人定责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要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确保做好一件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实事,做到责任到人、问责有人。建立工作资料台帐,做到平时有记录,年终有总结。做好活动的督查工作,对活动进行跟踪关注,对组织不力、不认真开展活动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
二是服务措施到位,提升活动效果。大力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有计划组织法官深入辖区重点企业,宣讲法律知识,帮助企业树立依法经营理念。主动向有关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了解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坚持院领导联系服务企业制度,规定院领导每年上门走访对口联系企业不少于3次,帮助企业发展化解法律障碍。
三是职能发挥到位,提升保障能力。认真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全力支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口产业园建设的决定”,审理好在产业结构升级、片区经济发展中发生的金融、建筑、投资等民商事案件,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市场秩序和金融秩序。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打击“两抢一盗”、黑恶势力犯罪等专项斗争,保障企业财产安全。
四是作风改进到位,提升司法形象。把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加强群众观念、改进司法作风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文明窗口”建设,探索在基层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设立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点,丰富“五务合一”内容,更加主动的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积极创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进一步完善裁判文书上网、法院开放日制度,确定法院新闻发言人、开通法院微博,定期公布法院情况,以公开促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