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法院依法对肺部感染病危在押被告人紧急变更强制措施,有效保障被告人及时得到治疗

2020-02-01 11:24
来源: 综合办
作者: 李琦    浏览: 929

1月31日,汉阳法院快速协助武汉市中院完成了因肺部感染病情危急在押被告人常某元的取保候审手续,有效保障被告人及时得到治疗。

被告人常某元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汉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后该案另一被告人提起上诉,该案现于武汉市中院进行二审。1月30日,汉阳法院从汉阳看守所处得知,被告人常某元因肺部感染性病变伴空洞形成,肾上腺多发占位性病变,急需住院手术治疗。且看守所警力不足以保障被告人住院期间的监管,故被告人及其家属向法院申请变更强制执行措施。

由于被告人病情危急,汉阳法院第一时间就常某元取保候审事项与武汉市中院取得联系。次日上午,该案承办人、汉阳法院刑庭副庭长刘先兵不顾疫情风险,协同武汉市中院刑二庭负责人赶赴汉阳看守所提审被告人、会见其家属。因被告人常某元及其妻子系外来人员,刘先兵副庭长一行又前往被告人租住地联系取保候审期间监管接收的公安机关,后又返回看守所办理变更强制措施释放手续。目前,被告人常某元已由其租住地辖区派出所接收监管,正在接受相关治疗。

抗“疫”以来,汉阳法院对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坚持两手抓。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组织干警对本院案件情况进行了清理,精准施策,确保审判执行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