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我院民二庭法官悉心调解,为28名农民工顺利讨回工资款49.5万元,该案从立案到案款全部到位仅用三天时间。
1月28日,28名农民工到我院起诉武汉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求支付所欠工资60余万元。由于此案涉及人数众多、金额巨大,且临近春节,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快速妥善办结此案,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民生。民二庭副庭长吴勇胜接手此案后迅速展开调查。经查,原告方已于诉前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目前,被告的全部工程质保金已被劳动监察部门暂扣。审慎起见,承办法官一方面认真听取原告诉求,同时对其所提供的欠款明细进行仔细审查核对,最终确定被告应给付28名原告欠款总计49.5万元,这一实际数额也得到所有原告方的认可。
根据原告的申请,民二庭迅速组织力量,对暂扣的被告工程质保金中涉案部分采取保全措施。同时,为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被告公司耐心释法,反复阐明恶意欠薪的法律后果,促使该公司负责人最终同意一次性付清所有欠款,并与农民工代表达成调解协议。随后,承办法官将49.5万元案款全额扣划,此时,距承办法官接手此案还不到48小时。
此案的迅速办理,不仅及时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过一个幸福祥和的春节,更是对拖欠劳动报酬现象的再次亮剑,体现了我院护民权、保民生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