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历时2天,刷新了涉民生执行案件办理时间记录。
该案申请执行人小汪与被执行人老汪是父女关系。2013年,申请执行人的父母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婚后所购房产归男方,居住权归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长大之后,被执行人百年之后房产归申请执行人所有。今年6月,被执行人老汪到我院起诉要求将上述房产归自己所有,后经我院调解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将案涉房屋出售,并于收到售房款5日内向申请执行人支付43万余元。被执行人将房屋出售后,拒绝履行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12月10日,执行案件受理后,该案承办人刘丹法官积极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谎称其不在武汉,拒不露面。同时,承办人对其银行账户开展网络查控,查询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余额仅3000余元。当日下午,承办人赶赴被执行人工作地点,确认被执行人仍在武汉。次日上午,承办人前往经手案涉房屋买卖的中介公司,了解到买方已将103万购房款全额支付给被执行人。面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情况,承办人果断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12月12日,我院执行局派出由执行法官及法警组成的执行队伍,依法将被执行人司法拘留。经过3小时释法析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30万元。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今年10月,我院执行局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对婚姻家庭、追索劳动报酬、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开展集中执行,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兑现群众胜诉权益。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执结涉民生案件130件,执行到位金额3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