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邀请武汉第三寄宿中学部分师生来院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

2019-07-30 19:55
来源: 未综庭,政治处
作者: 祝旖旎,陈亚莉    浏览: 848

729日,我院邀请武汉第三寄宿中学的40余名学生来我院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旁听一起抢劫罪案件的庭审。

被告人刘某鹏、吴某、黄某、古某平以暴力、胁迫的方式抢劫被害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万余元,被提起公诉。该案由我院未综庭法官祝旖旎担任审判长,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证据展示、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4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该案案情,针对初中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对学生进行了普法教育。此外,学生们还参观了我院心理咨询室和情绪宣泄室,了解了如何通过沙盘摆放的物件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的学生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接触审判,直观地感受到了违法犯罪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切实提高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希望以后多参加类似的活动。

近年来,我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大力开展“法院开放日”“法制进校园”等活动,着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帮助群众提升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