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出台《实施意见》服务保障辖区经济转型升级发展

2018-04-03 11:36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李琦    浏览: 436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二次会议关于奋力开辟新时代汉阳转型发展新境界的决策部署,着力为辖区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近日,我院出台《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服务企业月”活动方案》,对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增强保障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担当、实效和水平提出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保障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担当。《意见》围绕当前汉阳经济发展态势,要求以打造“最优法治环境”为目标,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求高度重视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相关案件的办理,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评价、规范、引导功能,推动形成“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强重大敏感案件组织领导,及时提供司法解决方案,努力为发展添加助力。

二是充分发挥职能,切实增强保障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实效。《意见》要求围绕营造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依法惩处侵害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围绕保护市场经济交易秩序,妥善审理涉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合同纠纷及房地产纠纷的各类案件;围绕促进创新产业发展,依法加强创新产权保护;围绕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和强制清算案件;围绕降低保全风险,正确运用保全措施;围绕促进政府优化执法环境,发挥好行政审判监督行政的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围绕建设诚实守信社会环境,发挥全区联合信用惩戒体系效能,努力破解执行难。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保障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水平。。《意见》要求坚持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通过召开商事审判座谈会、开展企业“大走访”,广泛搜集涉企法律问题,努力为辖区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司法服务。聚力完善繁简分流工作格局,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为经济主体提供更加高效的司法服务。加强巡回审判,大力开展公开审判进工业园、产业园区,将信息化建设成果整合运用在诉讼服务领域,开展网上立案、网上调解,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