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承诺 履约 3 年

我院执行二庭庭长李冲荣获武汉市首届“模范市民”

2015-04-15 15:31
来源: 长江日报
作者: 冯劲松、龚子英


10日上午10时许,汉阳区法院迎来两位当事人,二人为房屋腾退案的执行已僵持数月。执行二庭庭长李冲将他们约到一起。

两人情绪激动,李冲端上泡好的2杯清茶,笑着请他们坐下,“润润嗓子再谈”。两人冷静下来。3分钟后,李冲开始讲解案件法理,分析利弊,劝导双方和解。

半个小时下来,两位当事人的情绪变得缓和,听着李冲的劝说频频点头,答应回去就与对方商量,尽快履行判决义务。

除了有亲和力,李冲更是诚实守信的楷模。提起他一声承诺、履约3年的事,执行庭年轻法官欧云直挑大拇指。

7年前,李冲执行马兰英人身损害赔偿案,受害人获得部分赔偿后,被执行人就再不理睬。为此,李冲与马兰英约定,每周二一起追缴执案款。如此3年一点点积累,李冲终为马兰英追回4万多元赔偿款。

欧云说,执行是司法裁判的后续环节,也是为群众维权的“最后一公里”。没这一公里,前面的裁判全白费,李冲就是用诚实守信铺平维权的“最后一公里”。

据统计,十余年,李冲化解社会矛盾,缓解“执行难”,执结各类执行案件两千余件,为申请执行人和企业追回执行款达3.2亿余元。

他先后荣获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模范法官”、“中国好人”等荣誉。

多年来,他坚守与当事人的“约定”,以诚实守信的做人原则,一心为民的高尚品格,和谐至上的工作理念,忠于法律的职业道德,化解着“执行难”,成为武汉司法领域上的一根标杆。

转自长江日报2015年4月15日第T6版(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龚子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