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执行难 拒绝【法律白条】

李冲 让群众相信法律的力量

2014-12-16 14:36
来源: 长江日报

一驾校租赁某高校位于汉阳区的体育训练基地教学;协议到期后,训练基地多次通知,驾校拒不腾退;于是,双方对簿公堂。

本月9日,汉阳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李冲带领法官、法警,来到训练基地,对驾校实施强制腾退。

“判决已做出近1年了,你再不搬,法院将动用法警强制腾退。如果你的设备受损,将得不到补偿。”现场,李冲与驾校负责人讲法律,分析利害。驾校负责人决定立即腾出场地:“李法官,你道理讲得明,法律执行得公正,我佩服你!”

本月8日,被执行人周某当庭将15万元支票递到申请执行人姚某、吴某手上,这起拖了1年多的执行案件终于圆满解决。

2012年,刘某驾驶周某车辆,将姚某的丈夫、吴某的父亲老吴撞成重伤后死亡。法院判决刘某、周某承担连带责任,向姚某、吴某赔偿人民币27万余元。刘某还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可是,刘某、周某赔付7万多元款项后便以种种理由不再赔偿,姚某、吴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李冲带领下,执行二庭法官经多方奔走,终于发现了被周某隐匿的可供执行财产。

在法院计划通过强制拍卖,用拍卖款赔偿姚某、吴某时,周某态度终于松动,答应在法院主持下与申请执行人和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赔偿申请执行人15万元。

在执行二庭,几乎每天都有通过法官努力让判决得以落实的故事发生。作为庭长,李冲时常教导年轻的执行法官:“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让群众相信法律有充分的力量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拒绝‘法律白条’。”

2004年4月,汉阳区居民马兰英被6名未成年人抢劫、刺成重伤,丧失劳动能力。经汉阳区人民法院判决,马兰英获赔12.8万元。然而,这些未成年人的父母却找出理由推脱。

面对身受创伤却还要为赔偿款奔波的马兰英,李冲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啃下这块硬骨头。他和马兰英约定:每个星期二专门执行她的案子。于是,每逢星期二,他都会与马兰英互通电话,或与她见面交流信息,或一同外出寻找相关执行线索。历时4年,李冲终于帮马兰英要回了赔偿款。他与马兰英之间的约定被称为“周二之约”。

2008年,“周二之约”执行模式被推广至全市法院系统。汉阳区人民法院也将“周二之约”制度化。每周二,法院都有执行法官专门接待当事人来访,为他们解答疑惑,并受理投诉。后来,“周二之约”升级为“天天有约”,每天都有执行法官与当事人交流,一起寻找执行的办法。(记者胡雪璇 通讯员刘晶晶 龚子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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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从事执行工作十多年来,执结案件2000余件,为申请执行人和企业追回执行款项3.2亿余元。由他首创的“周二之约”执行工作模式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创建十大品牌”。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2013年11月,在中央文明办揭晓的10月“中国好人”榜中荣获“诚实守信好人”称号。

来源:《长江日报》2014年12月16日第三版“文明创建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