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鄂0105刑更3号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2022-09-01 10:28
来源: 汉阳法院刑庭

罪犯邱毅,男,1971年7月20日出生,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判决生效后,武汉市洪山区看守所以其患有重大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159号,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刑庭,承办人:朱苒,电话:027-84586577)。

 

 

 

 

                         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