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鄂0105刑更2号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2024-04-19 15:06
来源: 汉阳法院刑庭

罪犯耿显林,女,1979年11月13日出生于湖北省嘉鱼县,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职业,户籍地湖北省嘉鱼县牌洲湾镇陈家坊村三组30号,现住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1076号锦绣汉江二区3栋3004号。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于2013年7月31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24年4月15日,耿显林的姐姐耿显桃以其患有精神分裂症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1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159号,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刑庭,承办人:邓玮,电话:027-84586522)。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