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五个一”举措妥善审理涉农民工、职工工资案件

2016-02-06 10:55
来源: 办公室

年关临近,正值农民工、职工欠薪矛盾多发,群体性事件风险激增。为及时帮助欠薪劳动者拿到应得报酬,妥善化解潜在群体性不稳定因素,我院采取五项举措:

一是成立一个领导小组。为加强此项工作组织领导与统一协调,专门成立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组长,囊括全体副院长及各审判执行团队团队长的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注意收集审判业务部门的动态与社会舆情,全天候反馈至领导小组并及时传达协调指令,畅通领导小组对全院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是安排一个窗口专门负责诉讼辅导。针对讨薪群体大多系农民工,具有法律意识薄弱、缺少诉讼常识的特点,我院安排专门的绿色窗口负责对他们进行诉讼程序的辅导,指导他们起草诉讼文书、整理相关证据。在敏感时期,安排专门诉讼服务人员在导诉台,引导他们分流至相应的立案、缴费、执行等窗口,并为来院讨薪群体直接联系办案法官,通过公开便捷的诉讼提升他们对司法工作的信任与理解。

三是每案进行至少一次案件研讨。对可能涉及到农民工、职工工资的建筑工程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务报酬纠纷以及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由团队长、承办法官共同进行案件研讨,努力在证据分析、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裁判标准。对实在难以把握的案件,提请专业法官联席会议讨论解决。

四是每周进行一次案情通报。院农民工、职工工资、劳动报酬案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听取一次承办法官的工作汇报,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与讨薪群体的最新动态,就案件中的法律适用、诉讼保全、证据采纳等进行业务指导,讨论并制定相关案件并发群体性事件的风险防范预案。在预案制定后,迅速统筹相关部门做好风险应对工作。

五是重大案件至少进行一次联动反馈。对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后当事人仍有不满、可能影响社会管理秩序与政府机关工作秩序的案件,迅速对其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及时与区维稳办、区信访、劳动监察等部门进行沟通与信息反馈,以期达到信息共享、联动反馈、处置得当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