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寒到酷暑 执行一直在路上
——我院快速执行团队办理何某紫等46名农民工与武汉璐浜服饰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纠纷一案

2017-08-02 20:11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李琦

82下午,我院执行局快速执行团队为何某紫等46名农民工发放劳动报酬11万元,农民工真心感谢我院执行法官执法如山,并赠送锦旗一面。

我院于2017112日受理了武汉璐浜服饰有限公司与何某紫等46名农民工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执行案款共计人民币248959元。由于正值春节期间,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武汉璐浜服饰有限公司进行“四查”,发现该公司已停止生产,无任何可供直接执行财产。2017113日我院查封该公司全部机械设备,拟进行司法拍卖。

评估过程中,由于该设备专属性强,评估价值不高(残值仅为5万元),且该公司再无任何其他财产,农民工情绪激烈,一度采取过激手段。我院对该公司法人代表江某平本人采取强制措施,同时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后江某平同意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出售个人房屋偿还债务,但要求法院解除机械设备查封,以便通过再生产来偿还债务。为了确保农民工利益不受损,承办法官先后接待农民工代表多次,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农民工在得知这样做是有利于自己的,纷纷表示支持。

201773,江某平将其仅有一套的仙桃市房屋变卖,得款11万元交于法院,并列出了详细还款计划,计划于2017年年底将剩余执行款全部还清。713,我院对江某平的厂房解除查封。714,公安人员根据工厂撕掉了法院封条这个线索找到了突破口,在工厂附近将江东平抓获。原来江某平系1999年江西南昌市一起持枪杀人命案逃犯,其隐姓埋名18年在武汉开了服装厂当了老板。农民工得知这个情况后,纷纷表示幸亏法院为他们及时追回11万工资款,他们真心感谢我院秉公执法。

本案是我院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为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我院整合执行资源配置,于今年3月组建快速执行团队与普通执行团队,全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快执团队人员仅占执行局办案人员的25%,却办理了73%的执行案件,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大幅提升执行质效。同时,开展“霹雳执行”、“飓风行动”等专项活动,综合运用强制执行、司法拍卖、信用惩戒、追究拒执罪等多种手段,有效震慑“老赖”,最大程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11 (1).jpg

11 (2).jpg

11 (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