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开放日 证人首次出庭 汉阳区法院未综庭举办青少年法制夏令营活动

2013-11-16 11:38
来源: 办公室

为丰富青少年暑期生活,培育青少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并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7月23日,汉阳区法院借助“法院开放日”平台,举行青少年法制夏令营活动,邀请武汉市第三高级中学20余名学生走进法院,旁听我院首例证人出庭接受询问的案件,零距离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同学们首先观摩了一起盗窃案件的庭审。被告人郑某现年53岁,是一家洗车店员工。2012年10月一天下午,洗车店老板与一前来领车的车主发生争执,车主一脸怒火,称放在副驾座驶储物柜内的9900元现金被盗。后洗衣店工作人员在郑某的休息间找到失窃钱款,郑某因涉嫌盗窃被提起公诉。

开庭前,法官现场向同学们发放了法律知识小手册和“法律课堂”小课件,介绍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和数额认定标准,并给出3道选择题和3道问答题,请他们听完庭审后根据学习到的法律知识给出答案,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

在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洗车店老板等3人的证人证言,证明盗窃车主9900元的行为是郑某所为。郑某及其辩护人辩称证人所述与事实不符,并提出几名证人所述的找到失窃钱款的具体位置及寻找方式不能相互印证的合理怀疑,请求证人出庭当庭质证,合议庭当庭允许。随后证人出庭接受质证,公诉人及被告人、辩护人围绕被证人证言进行了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

庭审后,同学们纷纷表示,法官严肃认真审理案件,庭审程序完整,观点清晰,彰显了法律的庄严与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