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汉阳法院结合“保全+评估”双向融合机制,开拓涉企财产保全新模式。
某户外用品公司与某文旅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向文旅公司供应户外运动装备。后双方因40余万元货款支付产生争议,户外用品公司诉至汉阳法院,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
针对该户外用品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承办法官启动保全环节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主动听取户外用品公司自评意见,结合文旅公司的性质、实力、信用等方面开展审查。
“从实质性上看,户外用品公司具备权利有效性和胜诉可能性;从必要性上看,文旅公司系国企与大型民企的合资公司,在其他案件中能够如期履行,应当不存在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对户外用品公司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形……本案当前不具备保全必要性。”承办法官表示。
汉阳法院创新工作方法,将财产保全审查要点嵌入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实现“保全+评估”载体融合,通过“一案一表”依次开展实质性、必要性、适当性等审查评估,精准确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
“我们依托‘保全+评估’融合开展审查,一方面是要精准采取保全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另一方面是要搭建沟通平台,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表示,虽然法院依法驳回了户外用品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但也积极开展调解,促使企业以最小的司法成本达成最佳的纠纷解决方案。
在汉阳法院的释法说理与积极协调下,双方企业很快达成分期支付调解协议。 下一步,汉阳法院将持续深化拓展“保全+评估”双向融合机制,既通过融合评估审查,做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又通过精准采取保全措施,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定分止争,不断擦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阳法十二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