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喜摘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桂冠

集体、个人连获省、市、区三级妇联表彰

2015-03-17 08:56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龚子英

 

近年来,我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努力打造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品牌。同时,不断激发女法官、女干警干事创业工作潜能,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女法官英模代表。继2014年被评为市、区两级“三八红旗集体”后,近日又喜摘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桂冠。与此同时,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亦被命名为湖北省“巾帼文明岗”,刑一庭审判员王玲被评为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朱燕飞、民一庭庭长叶凌芳被评为汉阳区“三八红旗手”。

培养选任女干警  关心女干警身心健康

院党组注重发挥女法官、女干警在法院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大胆选拔女干部、任用女法官,大力培养女干警的司法能力。积极发挥女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特殊作用,近年来选拔任用了1名女性院领导、6名女性部门负责人,在主要涉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一庭等重点部门择优配备女法官。积极推动女干警司法能力建设,近三年来累计选派270余人次的女干警参加党员干部培训、法官全员轮训、业务骨干培训和司法政务培训等各级各类培训。

院妇委会注重运用“南风效应”,十分关心女干警的身心健康,为女干警营造温馨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女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妇委会领导经常深入各部门,与女干警交心谈心,帮助她们合理化解内心困惑,并在“三八”妇女节、女干警生日等特殊纪念日及时向她们送上祝福,在女干警生病住院期间前往探望慰问,培育女干警健康向上的心态。定期组织女干警进行体检,利用工作业余时间组织女干警参加徒步行、竞走、登山等体育活动,开展趣味体育比赛,举办瑜伽培训班,带领女干警加强体育锻炼,缓解工作压力。

试点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  女干警集体打造少年审判的“汉阳品牌”

我院于1996年成立全市首个少年刑事审判庭,19年来不间断开展少年犯回访、帮教与挽救工作,多次荣获省级表彰,并培养出我院首位“全国模范法官”邱建军。2011年10月,作为全省首批“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试点”单位,我院正式挂牌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确立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受案模式。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全部由审判经验丰富、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富有爱心和奉献精神的4名女干警组成。她们在庭长朱燕飞的带领下,发扬惩教并重、传播希望、真情奉献的“妈妈法官”精神,将心理咨询融入少年审判工作中,在全省树立了独具特色的“汉阳品牌”。

在涉少刑事案件审理中,她们注重从庭前、庭中、庭后全方位教育、感化和挽救失足少年:庭前进行社会调查、心理评估,庭中安排合适成年人、心理辅导,庭后依法封存前科、回访帮教,定期举办家长课堂,帮助联系升学就业,促进失足少年回归社会,非监禁刑适用率达76%,帮教转化率达99%。在涉少民事案件审理中,她们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实行庭前听取未成年人意见,邀请心理咨询师担任人民陪审员,庭后走访未成年人消除心理阴影,案件调解率达62%,自动履行率达73%。该庭先后被命名为“湖北省青年文明号”和“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14年11月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今年2月被省妇联命名为湖北省“巾帼文明岗”。

搭建妇女权益保障平台 普及妇女维权法律知识

我院自2003年起就在民一庭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涉及妇女权益和家庭暴力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着力搭建妇女权益保障平台。合议庭的3名法官全部是富有亲和力、熟练掌握婚姻家庭审判业务、善于做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的的女干警,并吸收区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注重在婚姻、抚养、继承、房产等案件中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妇女权益。在民一庭庭长叶凌芳的带领下,合议庭不断探索反家暴工作方法,试点推行反家暴人身保护令,为受暴妇女构筑免于再次受暴的避风港。成立12年来,合议庭累计审理涉及妇女权益案件2300余件,有效保护了妇女合法权益,先后被命名为武汉市“巾帼文明示范岗”、武汉市“巾帼文明岗”。

与此同时,民一庭加强同区妇联、团区委等部门的联系,在“三八”妇女节、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国家宪法日等重点时段,积极开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反家暴的法律宣传活动,通过讲解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真实案例,普及妇女维权法律知识,指导妇女有效自我保护,并促进了家庭成员相互理解沟通,维护家庭关系和谐稳定。2014年,庭长叶凌芳受聘担任区妇联“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她结合多年的婚姻家庭审判工作经验,积极向区妇联提出完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的建议,多次受邀深入社区、街道、学校为女干部职工作法律知识讲座,帮助她们培养和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

巾帼英模辈出  女法官们“蛮拼的”

热情、善良、勤劳、正直,全院女干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拼搏进取、勇创一流,以“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演绎着现代女性的职业风采。继“全国模范法官”、“武汉市道德模范”、武汉市首届“十大公正爱民好法官”邱建军之后,又有两人入选武汉市“十大公正爱民好法官”。2014年,刑一庭审判员王玲荣获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朱燕飞、民一庭庭长叶凌芳也分别荣获汉阳区“三八红旗手”。

王玲是院里有名的“工作狂”,她对工作的付出和投入甚于对身体和生活的照顾。近3年来,她平均每年办理的刑事案件超过200件,其中含有不少难啃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疑难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办案数量与质量在全院名列前茅。2013年,她在体检中被查出严重的胆囊病症,但是为了不耽误工作,她忍受病痛半年,并放弃了“十一”黄金周和周末的休息时间全力办案,一直坚持到年底完成全部审判任务才住院接受胆囊切除手术。手术后,她又放弃了休养时间,提前20天结束休假返回岗位。这一年,她审结了各类刑事案件236件。2014年,她又稳当当地拿下了323件刑事案件,位居全院第一。从事刑事审判26年来,王玲办理的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重大改判,无一矛盾激化,她多次被评为“优秀法官”、“优秀共产党员”、“调解能手”并两次荣记个人三等功,去年荣获武汉市“十大公正爱民好法官”。由于在工作中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同事们都钦佩地叫她“拼命三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