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法院未综庭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2014-04-16 10:30
来源: 政治处

日前,由共青团中央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家中央部委举办的2013年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榜单揭晓,汉阳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系全市法院系统唯一入选单位,也是全省法院系统入选的两家单位之一。

汉阳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经历了从萌芽到逐步成长壮大的历程:1996年成立的武汉市首家少年刑事审判庭,连续17年坚持开展对少年犯的帮教、感化和挽救工作,先后被命名为“武汉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湖北省首批社区矫正先进单位”。该庭培养出“全国模范法官”、首届“中国法官十杰”银法槌奖获得者、“武汉市道德模范”邱建军,其探索出的庭前调查、庭后帮教的“两个延伸”工作模式被市中院命名为“邱建军少年审判模式”,并在全市法院推广。

2011年10月9日,该庭改组为全省首家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确立了涉少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统一审理的“三审合一”的受案模式,先后被命名为2011年“湖北省(杰出)青少年维权岗”、2011-2012年“湖北省青年文明号”和2013年“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未综庭全体干警传承、发展和创新“邱建军少年审判模式”,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与省少管所联合建立少年犯帮教基地,与省、市、区妇联、团委、关工委等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形成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合力,并完善和创设了社会调查、圆桌审判、心理干预、合适成年人、前科封存、社区矫正、判后帮教、家长课堂等一系列少年审判机制和制度,在全省少年审判工作中树立了独具特色的“汉阳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