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阳法院永丰法庭走进琴台钢贸工业园“商事共享法庭”开展巡回审判,成功调解多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安徽某贸易公司、黄山某贸易公司均与湖北某建设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分别向湖北某建设公司承包的工地供应建材。两家贸易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供货义务后,经多次催要,湖北某建设公司未付清货款。安徽某贸易公司、黄山某贸易公司遂诉至汉阳法院,要求湖北某建设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湖北某建设公司为琴台钢贸园区企业,为便利企业参加诉讼,发挥司法引领作用,承办法官将庭审“搬”到企业“家门口”,到钢贸“商事共享法庭”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结合争议焦点释法说理,成功促成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分期偿还原告货款,双方当庭握手言和。
“很接地气,专门定制,可面对面把脉问诊。”企业代表纷纷点赞。此次巡回审判既是一次“上门普法”,也是一项司法助企实践。永丰法庭将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坚持定期进“商事共享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常态化走进园区,不断提供定制化司法服务。